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新劳动法合同,违约金,试用期,辞退。新劳动法颁布 用工观念须转变 一、用工不能再不签书面 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这一规定重申了劳动法的规定,即在我国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订立书面的。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至今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签订就是将自己套牢,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即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专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早已明确,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