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督促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轨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强化对轨道工程风险较大的安全质量关键环节(点)控制管理,确保实现深圳市轨道工程的安全质量总体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关键节点是指易引发严重的安全质量工程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二)联络通道开挖施工;(三)盾构/暗挖穿越或临近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四)盾构进、出洞施工;(五)盾构首推100环;(六)盾构到达前100环;(七)车站主体结构及区间二衬结构施工;(八)整体道床轨道施工。(九)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十)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十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十二)高大模板安装、拆卸施工第三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