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学校财会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 为使学校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使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有利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便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和要求:(一)岗位设置根据工作规范和学校会计业务需要确定;(二)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三)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以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五)岗位设置有利于会计人员的实绩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学校财务岗位的设置主要有: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出纳、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复核与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四条 财务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财经纪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