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