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权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改善医疗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临床路径病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有创操作、使用贵重物品或药品、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医疗活动时,应由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2、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