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体育馆使用须知1. 体育馆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进入体育馆活动,必须服从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指导教师与管理人员的指挥。2. 在非教学、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和规定的课外活动时间外,本院各部门、各学院使用体育馆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体育场管理中心申请,经体育场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使用,并服从统一安排。3. 因体育课程教学需要,教学班级教室需经体育教研室审定同意后并按教研室制定的轮换表进馆实施教学。相关教师为器材管理与安全管理负责人。4. 体育馆内禁止吸烟、吃口香糖、零食等;禁止穿皮鞋及黑底运动鞋等硬底鞋;禁止丢弃任何垃圾;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5. 进入体育馆活动,必须爱护馆内的设备和器材,未经许可,不得将个人器材带入馆内,不得随意搬移、拆卸馆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6. 每个项目的活动,必须在规定场地,规定时间进行,不得进入场内四处游动。7. 贵重物品、欠款等不要带入馆内。如出现丢失,后果自负。8. 未经体育场管理中心许可,禁止在场馆内悬挂宣传画、横幅、贴画及条幅等。9.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