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目前从事医疗、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工作的医师。 三、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医政科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四、考核程序:(一)一般程序:1、个人先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等三方面工作写出述职报告。2、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对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签署评定意见,考核委员会签署复核意见。3、由医政科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定并签署结果。 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