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识记 领会 运用第一章 司法鉴定概述第一节:司法鉴定的概念与性质 司法鉴定的概念广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行政执法、仲裁等司法和准司法活动中,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由当事人申请,司法或准司法机关决定,或由司法机关和准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专门问题进行科学判断的活动。狭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由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专门问题进行科学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的性质:(一)、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根据常识和普遍经验即可作出判断的证据问题和案件事实问题无需鉴定,法律问题不能成为司法鉴定的事项。(二)司法鉴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1、司法鉴定的主体是法定主体;A.司法鉴定的决定主体必须是法定主体;B.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首先司法鉴定实施主体首先是鉴定人,不是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