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6021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酒类)【表单】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应税消费品名称 项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啤酒 啤酒 黄酒 其他酒 合计定额税率 0.5元/斤 0.5元/斤 250元/吨 220元/吨 240元/吨 适用税率 比例税率20% 20% 10% 受托加工数量 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表单说明】一、本表作为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酒类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纳税人填报。委托方和未发生受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二、本
2、表“税款所属期”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三、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是: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斤(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按照体积标注计量单位,应按 500 毫升为 1 斤换算) ,啤酒、黄酒、其他酒为吨。四、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合计”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的“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合计数。七、本表为 A4 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