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员工生活费预支管理规定批准 总经理审核财务部编制生产部实施日期2013-91. 目的:1.1 为关心和支持公司员工的生活,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2.1 适用于公司符合预支条件的新进员工。3. 职责:3.2 生产部:负责审核员工生活费预支申请以及新员工生活费预支申请单;3.3 财务部:负责批准员工的生活费预支申请、发放生活费以及员工预支生活费的结算。4. 指导文件:4.1 新员工生活费预支管理规定5. 内容:5.1 预支条件:5.1.1 申请预支生活费的员工限新进公司上班满10天至60天且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5.1.2 新进员工上班满10天才可预支生活费,且每次不得超过300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00元。5.1.3 入厂超过两个月的老员工并已正常领取两个月工资后不得申请预支生活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至总经理办公室审批)5.2 预支方式:5.2.1 办理预支生活费申请相关手续后发放生活费(现金);5.2.2 财务每月发放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