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商标、字号的使用审核,维护公司商标、字号的专用权,避免侵犯他人权利,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各类商标和字号的使用。3. 定义3.1商标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股份公司拥有的,于产品、外包装、广告宣传物料等场合使用的各类标志,包括主商标和 副商标。主商标是指以股份公司名义注册的,由“苏泊尔”或“supor”或上述二者的组合构成的商标;除主商标以外的标志,为副商标。3.2 字号 本制度所称字号,是指股份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专属的,带有“苏泊尔”字样的公司标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各相关部门应将“苏泊尔”字号的对外许可使用现状向股份公司法务部备案,自本制度颁布始,“苏泊尔”字号不再对外许可使用。4. 管理部门4.1商标、字号管理由股份公司法务部及商标、字号使用部门分工负责。4.2股份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责(1)参与商标使用审核,评估相关法律风险,并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