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制度1、目的为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所全体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包括外聘工)。3、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职工或未成年人的工作。3.2 所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3.3 所属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4、女职工特殊保护4.1 所属各部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4.2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比如重物的搬运、土石方作业等。4.3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4.4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