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公司、驾驶员、安管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公司与校车驾驶人、安全管理员、随车管理员签订201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一、校车驾驶人工作职责 1.校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2.爱护车辆,加强车辆平时检查与按期保养。出车前全面检查车辆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开带病车。 3.负责安排学生幼儿座位,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协助随车照管员组织学生幼儿有秩序地上下车,协助做好上下车情况记录。学生幼儿上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打开车门,不得让学生幼儿擅自开启车门。学生幼儿上车坐稳后,方可开车。 4.按时出车,保证学生幼儿按时到校,及时离校。出车期间,严禁饮酒,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学生幼儿安全;严禁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时间段内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