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工作日常考核细则(2014年2月修订)一、思想政治教育:1、按时、定期召开班会,认真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辅导员有班会备课,班内有班会记录,视各院系组织落实情况分为三等分别记10分,8分,6分,检查上交不全或应付了事,每发现一本扣1分,超过辅导员总人数的1/3,该项不得分。2、认真组织落实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视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活动效果,分别记10分,8分,3、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活动,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的院系部在思想教育中加10分。学期末一次性加入总分。4、学生在各类活动中获奖或有文章、论文发表者,按校、市、省分别加10、30、50分;市级以上刊物,须有国家正式出版书号,学期末一次性加入总分。5、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各系部积极配合参加,每人每节课加5分。志愿参加校园服务活动或便民活动者,有计划、实施方案,提前报系、部、学生处备案,经核实后加在期末评比中另加1050分,社会影响大的加100分。6、学生综合测评按照学院下发综合测评标准制定相应的适合各院系自己的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