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息工程系学生会物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为使信息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确系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行,特制订本条例。第二章 办公室财务所有权第一条 办公室所有财务属于系团委学生会整体所有,公有财产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二条 办公室用品外借需经系学生会主席团或秘书处批准,借方需填写办公室物品登记表,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借方要作出详细登记。第三条 办公室用品由系团委学生会成员共同管理,由系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统一负责,同时秘书处对主席团负责。第四条 所有权不明的物品暂归系学生会所有,系团委学生会秘书处有权进行处理。 第三章物资统计信息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物资分为常规办公室日用品、高级办公用品、其他实物资产及储物室相关物资。常规办公室日用品:笔、纸、直尺、泡沫板、订书钉、胶水、双面胶、剪刀、介刀、文件夹、装订机、名牌座(大+小)等文具用品高级办公用品:计算机、小型音箱、打印机、DV机等其他实物资产:靠背椅、办公桌、吊顶扇、电脑桌、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