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一、 资助范围、标准1.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外的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承担比例继续执行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黔财教2013137号)的规定,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国家确定的标准补助给学校。2.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20%确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