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实训基地运行与管理制度汽车运用与维修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组实训基地运行与管理实训室命名规则总 则 为统一实训室名称,规范实训室管理,为实训室的命名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实训室的命名应以其主要的功能名称或主要服务的专业名称为开头,该开头只能是一个功能(或专业)名称。 第二条 实训室命名时,其名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包括数字、字母和字符等)。第三条 我系实训室以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为主,所以命名主要体现实训室专业功能。 第四条 实训室编码规则 (一)实训室编码在体现实训室的专业特点的基础上,同类型的实训室在其前面加上序号,编号统一由序号加实训室组成,其中:1、用于学生汽修学习的实训室为第1汽修室、第2汽修室等;(二)另外有些较具特色的实训室,如汽车发动机室、汽车变速器室等,在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多以其专业特色命名,将来数量增加,再按照统一编码原则命名。第五条 本规则自2007年 9月31日起实施,由教务科修订,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