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指挥部管辖工程地质勘察质量,规范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满足设计需要,依据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2434号)和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4644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指挥部管辖工程在定测阶段和补充定测阶段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由指挥部通过招标确定,并签订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指挥部职责1负责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管理和协调;2监督检查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3负责对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的考核工作。第四条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职责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是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总监负责制;2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审查意见上报指挥部;3根据批复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编写地质勘察监理规划和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报指挥部审批后实施;4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