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力度,鼓励全体师生共同抓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 幼儿园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园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学校对个人的业务考核挂钩进行。 二、幼儿园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人员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平日的幼儿园八项评比、先进班集体评比挂钩进行。 三、根据考核结果,幼儿园对安全考核成绩优异的教职工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安全工作不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 部门领导或班主任重视安全工作; 2、经常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4、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无火灾、火警,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条件(具有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