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惩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奖优罚劣,并藉以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和实施,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节 奖 励 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 嘉奖:嘉奖一次奖励现金 50 元; 2 小功:记小功一次奖励现金 150 元; 3 大功:记大功一次奖励现金 300 元; 4 加薪:依具体事实决定额度。 一、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给予嘉奖: 1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2 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 拾金不昧,堪为表率(非公司财物且不知物主者)。 4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经公司评定成为公司楷模。 5 有其他功绩者。 二、 下 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 1 对生产技
2、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 节约原材、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3 公司遇有灾难或其它不良情况,勇于负责,处理措施得宜者。 5 检举或阻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者。 6 遇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失扩大者。 7 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获显著成效者。 8 著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三、 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以记大功。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勇抢救人员安全及财物,使公司减少巨大损失,有显著功绩者。 2 设计发明或改进产品,使公司显著获得重大利益者。 3 对生 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重大改善,成效具体显著者。 4 维护公司的利益,并有突出贡献者。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
3、予以加薪。 1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表率者。 2 一年内记大功两次,并无其它过失者。 3 服务期满三年,无任何过失者。 第二节 惩 罚 对公司员工的惩罚分六种: 1 通告批评:第一次罚款 20 元,第二次罚款 40 元,三次以上记警告一次。 2 警告:警告一次罚款 50 元。 3 记小过:记小过一次罚款 100 元。 4 记大过:记大过一次罚款 200 元。 5 解聘、开除。 6 送交司法机关。 一、 有下列事情者,给予通告批评。 1 在工作 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2 在工作场所吃零食者。 3 因过失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损失在 40元以内者。 4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4、5 生产员工上班时穿拖鞋、裙子、赤脚或光膊有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者。 6 一个月内迟到两次(含)以下者(连续工序须提前 15 分钟上班,否则视为迟到)。 7 瞒报、涂改或毁坏各类单据、票证、原始记录或帐目者。 8 在公司内或宿舍内赌博者。 9 违犯其它规章制度者。 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指挥者。 2 浪费公物、原物料损失 41-500 元者。 3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 真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 4 一个月内旷工 2 小时以内者(含)(顶班未经主管批准者视为旷工)。 5 出入厂区不遵守门卫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不主动配合警卫人员或管理人
5、员查询者。 6 工作时间语言粗俗,不注意文明礼貌者。 7 做事未能履行职责,致数额差异 500 元(含)以下者。(差额部分另行追究经济责任)。 8 擅自移动、动用消防器材、设施或改做它用。 9 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上司办公室翻阅文件者。 10 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三、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之命令未申述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 处理不当者。 2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而情节轻微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造成损失者。 4 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者。 5 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不听从指挥故意破坏者。 6 在工
6、作时间内睡觉尚未造成损失者。 7 非人为浪费公物、原物料,损失在 501-1000 元者。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责造成较大损失者。 9 不符合门卫管理制度,不服从警卫人员劝阻者。 10 一个月内旷工 2 小时(不含)以上一天(含)以内者。 11 工作时间语言粗俗,甚至辱骂同仁者。 12 做事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致数额差异在 2000 元(含)以内者(差额 部分另行追究经济责任)。 13 非恶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4 轮班制员工不按时轮班者。 四、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公司或厂区内危害公共安全者。 1 造谣生事或散播谣言情节轻微者。 2 携带危险品进公
7、司或工作场所尚未造成伤害者。 3 未经允许在公司或厂区内散发传单、文件、请愿书或张贴标语者。 4 相互打架斗殴者。 (二)对公司财物、名誉有妨害者。 1 非蓄意但破坏或损害公司之财产、器材、原材物料损失 1001-2000元者。 2 遗失保管之重要文书、机件、配件、物品或工具者。 3 泄露技术、业务上之秘密,但尚未造成公司损 失者。 4 未向上级主管报备,接受往来客户之邀宴或馈赠者。 5 直接或间接与公司往来客户挪借款者。 6 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向传播媒体透露有关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 7 未经许可擅自带领或擅准外人进入厂区参观者。 8 投机取巧取得非份利益情节轻微者。 9 遇非常事变故意回避者。
8、 (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 1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情节较重者。 2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做非公务者。 3 不遵守生产工艺要求、操作规程及车间各项规定,擅自变更工作要求、程序和方法者。 4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轻微者。 5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6 检查或监督人 员未认真执行职责,予以姑息且不加呈报者。 7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一天(不含)以上三天(含)(非连续)者。 8 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9 做事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致数额差异 5000 元(含)以内者(差额部分另行追究经济责任)。 (四)行为不法或越轨者: 1 在工作场所喝酒者。 2 对同事
9、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3 捡、拾公司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据为已有者。 五、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确实,情节重大,不经予告给予开除。 (一) 在公司或厂区内危害公共安全者。 1 在生产车间吸烟,引火致引发火灾者。 2 未依法定程序擅自或教唆 他人罢工怠工者。 3 聚众要挟者。 4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或恫吓者。 5 造谣生事或散播谣言情节重大者。 6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者。 7 携带法定违禁品进入公司或厂区造成伤害者。 (二)使公司财物、名誉受损者。 1 蓄意破坏或损毁公司之财产、器材、原料者。 2 侵占公有财物者。 3 营私舞弊者。 4 本身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不法利益
10、者。 5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6 擅自向传播媒体透露有关公司机密,致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 1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入本公司业务机密之工作场所参观者。 2 携带物品出入公司或厂区而 拒绝警卫管理人员查询,经劝告仍拒绝并强行进出者。 3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营利者。 4 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 不遵守操作程序有违工作规范,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5000元以上者。 6 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5000 元以上者。 7 连续旷工二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以上(不含)者。 8 拒绝主管人员指挥、监督
11、经劝导仍不听从而情节重大者。 (四)行为不法或严重越轨者; 1 对公司主管人员及家属、代理人亲自或委托他人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2 对工作同事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3 在公司内殴打他人者。 4 有偷窃行为者。 5 在公司厂区内赌博者。 6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六、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公有财产和产品者。 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或使他人受伤害者。 3 参加非法组织者。 4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及伪造公司文件、图章图利,使公司信誉蒙受重大损失者。 5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劳资感情者。 6 对主管人员及家属、代理人、
12、同事暴力威胁、恫吓或有侮辱行为者。 7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及私自接受贿赂、回扣隐瞒不报者。 8 聚众要挟,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9 侵占公司 财物者。 10 违反国家其他法令者。 第三节 实施程序 各部门员工有具体情事予以奖惩,由部门主管(或车间主任)提交奖惩报告给其上一级主管,经厂长或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厂部,呈总经理核准后,厂部奉准公告周知,奖金或罚金于当月薪资中发放、扣发。 保 密 制 度 公司的秘密关系到公司的安全、稳定和利益,为保证公司的良好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尚未公布重大决策。 2 公司机要部门的防范设施及措施。 3 公司的技术资料、数据及财务、销售营运
13、。 4 公司未公布的人事安排、领导任免、工作调动情况。 5 公 司重大财务活动和规定。 6 公司员工的工资收入。 二、管理规定: 1 凡属于公司内部机密的文件、资料、技术、工艺、财务状况及销售情况、参数、图纸及有关信息资料,除办公室备案外,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传抄、外传。 2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均由部门专人负责,其它任何人员在未经上级主管许可及批准下不得擅自使用。 3 公司未公布的所有人事变动(升、降、撤、调职等),参加研究人员、文件打印员均不泄露,以防止引起人事混乱,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并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三、 处罚措施: 对违反公司 保密制度者,按奖惩管理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