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明清家具的区别:1 是指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上的合理化与造型上的艺术化,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致用,俗不伤雅,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完美统一。明式家具的整体结构以框架式样为主要的形式,呈现有束腰和无束腰两大结构特征。无束腰家具以圆腿侧足为主,造型简练稳重。有束腰家具方腿直足,或三弯腿或鼓腿 ,形体敦厚而显得庄重秀丽。这两种造法,给人以虚实相间、方正稳重的感受,成功地体现出科学性和艺术性融于一体的造型美。明式家具造型上另一特色是特别讲究线条美。它不以繁缛的花饰取胜,而着重于家具外部轮廓的线条变化,因物而异,各呈其姿,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的变化和运用是明式家具线条造型的另一体现。是指家具边框边缘的造型线条。通过平面、凹面、凸面、阴线、阳线之间不同比例的搭配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几何形,达到鲜明的装饰效果,极富艺术情趣。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善于提炼,精于取舍,主要通过木纹、雕刻、镶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