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章消防保证措施1、工程开工前准备(1)单位工程在开工前十五天,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2)应上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以及相关的图纸,组织机构情况;(3)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到市消防局,不足五万平方米的到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或备案。2、现场的临时建筑(1)因工地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要按现场平面图规划建设;(2)临时的机械棚,卷扬机棚、钢筋加工棚、木工棚、变压器、电闸棚等,一律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3)消防车可以同时从各大门进、出生活区。3、消防管理(1)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负责制,总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各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双方要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2)实行捉逐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现场防火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工作;(3)组建现场的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建立健全各岗位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措施,并按要求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