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藏族小学教师培训与校本教研制度为加强教师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教科研及课堂教学水平,学校坚持开展校本教研及教师培训工作,为保证其有效落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校长是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副校长是校本教研的具体负责人。教导处、教研组是校本教研最基本单位。二、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教师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教师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研讨、培训时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三、教师培训和校本教研要基于学校、基于教师、基于教学。以各学校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及评价方式的改变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校教学实践同时兼顾现代教育手段的应用及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为主要内容。四、校本教研活动学校规定每学期固定活动时间,大型综合性活动由教导处安排组织。五、校本教研活动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有明确的学习内容,有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