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方案第一条 清产核资的目标(一)全面摸清XX单位“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XX单位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二)全面清查核实XX单位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鉴于清产核资目的,XX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应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不虚报、瞒报、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为下一步资产处置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第二条 清产核资范围根据界首市卫生部门的要求,此次清产核资XX单位为界首中XX单位。第三条 清产核资的基准日此次清产核资的基准日确定为2015年11月21日。 第四条 清产核资工作的法规依据清产核资工作中XX单位及中介机构应依据下列法规进行(不限于):1、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2、XX单位会计制度;3、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4、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XX单位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5、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6、中国注册会计师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