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民财产权的有效保障,是划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界限,其基本内容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和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在我国的体系中,并未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这不利于依法治国原则和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原则的实现。在中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构建合理的税收授权立法体系关系重大。税收是现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联系的纽带,是公民与国家契约关系的体现与保障,是公民让渡自己的部分财产权给国家以达到在彼此的权利冲突中寻求平衡及争取更大利益的目的。所以,税收与税收相关问题规制的根据只能是公民意志协调的产物法律,这里的法律仅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规、规章和命令等。税收法定原则被认为是税法中的帝王原则,是税法体系建立的基础,也是税法体系得以建构的灵魂。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税收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法治主义思想和实践的结晶。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萌芽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中规定,“一切盾金或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国的一般评议会的决定,则在朕之王国内不允许课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