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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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第二 章 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院务会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 二、院务会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院办室主任、财务科科长(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 科室负责 人参加)。 三、院务会围绕医院中心任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听取完成情况汇报,研究提案,布置本周工作。研究决定医院日常工作、人事、重大事项决策。 四、院务会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 人的意见,作出决策。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重大问题请上级决定。 五、参加会议人

2、员要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六、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 部门 和协办 部门 。院办 室 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七、 会 议 由 院办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 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科室贯彻执行。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分管副院长及党委成员 、院务会成员 参加。 二、对医院党务、行政上的重大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研究。 三、党政联席会议时间临时决定。

3、四、对医院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决策性的布置,提出任务要求及落实方案。 五、会议由党办室主任负责记录,并留有文字依据。 院周会会议制度 一、院周会是医院领导实施医院管理、布置工作、总结工作的重要民主管理形式。 二、院周会由院长 (或院长委托院务会成员) 主持,原则上每周一次, 定于 周 四 下午召开。 三、 参加人员为中层 以上干部。 如科室负责 人因 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 他 人参加。 四、参加院周会者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须完整、及时地向全科职工传达会 议 内容,并认真完38 成院周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五、院周会由院办室进行签到、考勤。 六、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开

4、会时,手机调至振动上。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特制定院长接待日制度。 1、 每月第二周 三 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接待地点设在 院办室 。 2、 院 领导 实行轮流接待,由院办公室安排接待顺序。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参加接待 ,并负责做好接待记录。 3、 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办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4、 院办公室负责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接待中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5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主动予

5、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先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批转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 6、 对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都要认真填写院长接待日情况登记表,需要职能 部门办理的事项应抓紧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来访人,同时将登记表和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汇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室向接待院长汇报处理结果。 7、 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8、 接待院长和所有参加人员,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来访者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 ,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

7、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 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39 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疗、行政查房,由院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每星期查 1 2 个科室。如因特殊情况,在本月内推后进行。 二、查房目的:领导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凡被查房的科室,应在前五天将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搜

8、集整理转交院办公室,报请院领导审阅,确定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问题。 四、凡在查房中,科室提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由院领导当场表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作具体答复。 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表态,确定各有关职能科室要办理的事情,各职能科室均要积极地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 六、凡在查房中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院办公室负责加强催办工作,了解办理情况,并将进展或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副 院长汇报。 七、院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作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

9、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伤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失效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 开支报批时; 七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参加、负责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

10、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二、院总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由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员值一线班,院长值二线班,以便及时反映处理重大事宜。 三、值班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脱岗而造成损失40 者追究责任。 四、在非办公时间(含星期 天及假日)总值班人员代表医院行使机动处置权,处理临时发生的医疗、行政及有关重大事件,迅速调度或组织有关科室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协调院内、院外及科室之间的工作。 五、及时接转和传达上级指示、电话、通知、重要电报。 六、如遇本人确实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及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二线班或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卫生局报告。 七、值班人员

1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如因处理公务离开岗位,需将去向通知相关科室。 八、总值班记录本是严肃的行政档案,应认真记录当班内解决、处理问题的经过及措施。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 院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由院办公室秘书具体负责,并按国家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二、国家部、委(办)和厅(局)、各级政府机关及上级主管厅、处下发的文件均按秘级分类详细登记,并及时处理。 三、文件登记后贴上文件笺及时送院领导及各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传阅,传阅后统一送归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四、所有文件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查阅,经批准查阅文件不得翻拍、复印或擅自带出档案室、查阅文件不得污损,查阅完毕应签名并将原件送归秘书。 五、院内各科

12、室部门发文均由院领导审阅签发,并送交院办公室编号、登记、打印、原稿件及正式打印件壹份 交院办存档。 六、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并遵守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认真处理好各项具体工作事务的同时,做好信息工作。 行文处理规定 一、各科室凡以医院名义起草的文件,必须做到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书写工整、标点符号使用正确。 二、上下行文均需套用文卡。文卡项目须按要求详细填写,并在规定栏目署名。 三、严格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办文程序层层把关,以医院名义行文,拟稿完毕后,首先由 分管副院长 核稿,

13、由院长签发 , 然后 由 院办室 统一编号、印发 。 四、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五、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要单头主报,不要同时主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领导机关,也不要主送某一位领导同志,用抄报等形式。请示 、 报告要严格遵循一事一报的要求,不要并列几个互不相干的问题。 六、文件签发后送交文印室打印,由拟稿部门负责校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付印。签字核对稿与打印件对照无误而又出现错误者,文印室概不负责。 41 七、凡以医院名义编号行文的文件,拟稿部门在加盖医院 公章时需将文卡、底稿、打印件一并交院办公室存档。 印鉴、公函管理规定 一、公

14、用印章管理 1、公用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不得将印章携出医院或单位以外,以防丢失、乱用。 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带出院时,必须进行登记。 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外使用印章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有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 3、印章管理人员要了解用印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4、凡涉及合同等重要内容, 印后要在印章登记簿上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等。 二、公函管理 1、医院 开写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按规定顺序编号,除购票、住宿等普通介绍信外,一律须经领导批准,并留下存根。 2、介绍信内容要具体明确,不准含糊笼统。 3、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

15、,不能无限期使用。 4、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信时,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用向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绍信。 5、公函或介绍信开出后,不得随意涂改,如确因情况变化需涂改时,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证实,否则由于涂改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持信人负责。 来文管理规定 一、凡上级或同级机关行政来文,均由院办室立 卷、归档 , 全院文书档案为一个全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来文一律由院办公室登记并套用文卡,文卡由院办公室签署呈送意见后送交 院领导 阅示。 三、来文转递传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转文、收文、交文均须有交接时间及署名。 四、凡经院长批示需办理的文件,职能部门应将落实结果

16、填入文卡“办理意见”档后交院办公室存档,部门如需长期保存文件,可留存复印件。 五、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擅自销毁应归档的文件。销毁文件要登记造册,经批准后由专人监督销毁。 六、干部调离工作岗位,要彻底清理文件材料、办理交接手续。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 管理科 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搜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任何科室与个人应服从病案统一管理的规定,均不得随意保存病案及资料。 42 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及资料,病员出院、转院或死亡时,由主管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完毕。病案 管理科 定期回收病案及各种资料(包括医技科室出具的超单、检验单、心电图单、放射室的胶片和报告单等)。 搜集时要注意检查

17、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及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当妥善保管和 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毁坏、污染、丢失、或将病案内容随意向外泄露。其他工作人员或进修实习人员查抄病案,一律不予受理;病案及资料不得向外借出,院外单位使用病案,必需要持有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后,方可摘录病史。 四、住院病案及资料原则上应当作为医疗技术文献,永久保存。 病案借阅制度 一、病历是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重要资料,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依据,病案只供本院各级医师使用,实习、进修、行政人员不得借阅;护士借阅需要经护理部批准方可借

18、阅。 二、因科研、病例分析、总结、撰写医学论文等使用病历一律在阅览 室使用。未经本科批准不得带出病案室。成批借阅病历需提前向病案室提出申请, 30 份以上者须分批供应。在没有建成阅览室前借阅时间定为一月,继续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病人再次入院,病历讨论或死亡讨论等须借阅病历时,须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四、借阅病案要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不得涂改、拆散、撕毁和遗失,违者追究责任。 五、上级部门及持公、检、法机关介绍信者需经医 务 科批准方可查阅、复印或摘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借出院外 , 否则除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病历复印制度 一、下列人 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

19、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职称评定机构 (五)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 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

20、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43 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 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 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 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七)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的,应提供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两人采集

21、),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 三、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四、医院受理复印或者复 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五、医院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

22、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院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六、医院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 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医学统计制度 一、医 学 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医疗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帮助各科室做好原始数据登记,不断健全统计制度。 二、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保证医院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三、按时完成医院各种

23、规定报表及上级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定期向院领导作出同期对比和统计分析,及时向 院领导提供统计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随时向全院各科室提供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统计数据。 五、编制各种统计资料汇编,做好历史资料的保管运用。 六、注意统计数据的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向院外及无关人员提供统计数据。 七、注意统计室的安全工作,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根据读者的需要适当开放。 二、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三 、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

24、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四、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44 偿。 五、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采购文献,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收集的文献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典藏,建立文献目录索引,方便读者供阅。 七、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八、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 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逐步实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建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逐步为员工提供

25、文献检索、电子书刊、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 进修管理制度 一、 医务科 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二 、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三 、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 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四 、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

26、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五 、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六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七 、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 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八 、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 医院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三天 。 2、 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

27、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 训等有关内容。 3、 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 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45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

28、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 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 医院和 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 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 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前培训制度 一、 医院要对转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29、二、 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有: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 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 (病历 )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三、 岗前教育要经科室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当与专业技术培训教育结合起来,并在入岗前作出评价。 五、 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专业技术以及实践能力

30、。 卫生技术人员轮岗前培训制度 一、新进院医师都要进行为期一年的的轮岗,一般情况是每名医师到每个科室轮岗时间为一至二个月。 二、新进院医师都要到急诊救护队进行为期半年的的轮岗。 三、所有临床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必须到急诊救护队轮岗 3 个月。 四、未按以上要求完成轮岗者晋升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原则上按晋升职称年限依次安排,今年申报晋升的临床医师优先安排急诊救护队轮岗。 六、定期(每半年)举办急诊救护队轮岗医师岗前培训,所有急诊救护队轮岗医师新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医务科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新进人员 岗前培训制度 为使新 进人员 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医院的工作环境,帮助

31、他们了解医院,熟悉岗位,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环境,更快更好地胜任未来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46 一、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医院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二、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新进人员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月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1、岗前培训的重要性,教育新入院人员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医院职工。 2、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医院的院纪院规。 3、医院行 风建设、医德规范教育,培养廉洁从医的责任意识。 4、医疗安全措施,医疗纠纷的防范,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医院核心制度,职工外出进修学习规定等教育。 5、护理工作制度,护理

32、人员岗位职责,医护沟通、医患沟通及其技巧。 6、医院继续教育制度及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 7、传染病知识教育。 8、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9、法制教育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三、岗前培训由医院领导指导,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试,各相关科室协助完成。 社会监督制度 一、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 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一、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

33、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三、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四、医德考核以 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一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 乡镇卫生院 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 乡镇卫生院 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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