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领导带班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带班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带班形式及工作流程。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施工现场。第四条 本制度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制定。第五条 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片区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副)工程师等公司领导。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带班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明和工作经验。第二章 职 责第六条 公司带班领导职责:(一) 公司带班领导职责及要求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带班时间不能少于办法规定时间。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1)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