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邀请外院医师来我院会诊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在贯彻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职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各临床科室主任根据本院业务水平发展需要,结合本科病人病情,如对诊断、治疗及手术有难度者,需要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及手术者,作如下规定: 一、 急危重症、疑难及重大手术病人,在诊治上有难度者,申请专家前要有科内讨论意见或全院会诊意见,病历要有会诊记录。 二、 科内确定申请专家后,需到医务处填写外出或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来院会诊审批表,经医务科科长及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 会诊费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科内自行请教授会诊者,发生的任何后果由科室自行承担。 四、 外请专家做手术时,申请科室将审批单交手术室方可实施,否则手术室不予安排手术。 五、 对于外请专家会诊及手术,本科室人员要认真学习,观摩手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