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美术教师成绩考核细则一、评价原则1、由教师、学生和评审领导小组对美术教师进行过程性、阶段性相关项目的评价。2、统一的评判标准,体现美术学科特点。过程性评价符合学校“健康、习惯、学业”育人理念;阶段性评价考核的绘画题目要难易适中,能够体现学生的绘画水平。3、做到全面衡量,客观公正,具有可行性,便于操作。二、评价内容与方法评价内容:分为工作态度、上课情况、习惯养成、工作效果(指以学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四方面内容,基本分值为200分,如为A档则适当上浮。评价形式: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学科主任评价。(各部分权重以细则为准)三、评价标准1、工作态度(共20分,采取自评20%、学科主任评80%)对分配的工作能愉快接受,不推诿,积极主动干满工作量,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教学任务、学校文化建设及临时性工作。以自评、学科主任评打分算评,根据算评结果以A档22分、B档20分、C档18分为教师记分。2、上课情况(共120分,除考试成绩、教师素养外剩余40分,采取自评20%、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