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包装通则1. 目的本文件规定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公司)供应商在向长安公司提供生产零部件、服务零不见、生产原材料、生产辅助材料等时,为了避免产品在搬运、储存、发运及开包的过程中受到损坏,特制定本通则。2. 适用范围本通则规定了长安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包装的基本要求。适用于长安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原材料、生产辅助材料等的所有发运包装及周转包装。3. 定义4. 职责4.1 长安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起草包装标准,质量部门负责发布标准,技术部门负责批准供应商的包装。4.2 长安公司经济运行部负责对供应商的包装使用状态进行监控评价,并就供应商的任何包装变更请求与长安公司技术部门进行沟通联络。5. 引用标准GB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 1.3 标准化工作导则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GB 462纸与纸板水分的测定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