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等要求,我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负责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对象包括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3、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上报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4、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统计、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质量反馈等工作。5、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执行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6、发现食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