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总所)章程,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所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所主任会计师代表本所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根据分工及个人情况分别确定,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第三条 本所分所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升薪、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由分所所长直接负责,并报本所备案。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录用第四条 本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所有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向社会招聘。第五条 本所员工均应依据其本人的业务水平、专业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任免或晋升。第六条 本所制定各等级员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岗位职责。第七条 本所实行先试用后聘用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由主任会计师或管理合伙人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不好者,可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