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精选多篇) 营养计划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康乐县教育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过程的万无一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主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物流配送部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二、供应商要求:凡是给我校供货的供应商必须由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我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供应商每次供货须根据由我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货的同时必须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联加签字,供应商不得向我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