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泸州市智慧城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