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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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和博自动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8 月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和博自动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许红玉 联系人 陈龙香通讯地址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胡 埭 工 业 园 张 舍 路 6 号联系电话 13915333330 传真 邮政编码 214161建设地点 无 锡 市 滨 湖

2、区 胡 埭 工 业 园 张 舍 路 6 号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43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 造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二十四、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占地面积 12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7%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3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542 燃油(吨/年) 电(度/年) 10 万 天然气(

3、单位/年) 燃煤(吨/年)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 459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A级标准接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直湖港。2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3表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单位/年) 备注1 不锈钢板 30 吨 外购2 型钢(槽钢、角铁) 20 吨 外购3 圆钢 5 吨 外购4 乳

4、化液 0.1 吨 矿物油、表面活性剂、除锈剂等。 与水按照 1:20 配比5 焊条 0.5 吨H08MnSiA,主要成分为钢,其中含 C0.08%、Mn2%、Si1% 、含硫、磷小于 0.03%6 组装部件(外壳、底板、电 器配件、传动件等) 100 套 钣金加工7 氧气 2 瓶 外购8 乙炔 5 瓶 外购9 氩气 50 瓶 外购表 1-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1 剪板机 QC12Y-8X250V 1 外购2 折管机 WC67Y-63/20V 1 外购3 车床 C6140;C6150;GSK980TDC 3 外购4 台钻 ZS4120;Z4120 3 外购5

5、 铣床 5330 1 外购6 电焊机 SM-200;ARC4.0 4 外购7 空压机 Y132S1-2;W-1.018 2 外购8 砂轮机 MQ3225 1 外购9 卷圆机 4X2000 1 外购10 摇臂钻 3045X13 1 外购11 锯床 GD4028;S-360 2 外购12 切割机 Y100L-2 1 外购4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和博自动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张舍路 6 号,拟租赁无锡市百誉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原为无锡市美的礼宾花厂所有,后由改制后的无锡市百誉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承接)1940 m 2 的空置厂房,从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6、、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企业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10台、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50 台、制药专用设备 20 台、日用化工专用设备 10 台、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10 台,员工 30 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委托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就无锡和博自动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

7、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 名 称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行 业 类 别 : C3543 日 用 化 工 专 用 设 备 制 造项 目 性 质 : 新 建建 设 地 址 :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胡 埭 工 业 园 张 舍 路 6 号总 投 资 : 500 万 元劳 动 定 员 : 本 项 目 职 工 30 人工作制度:年 工 作 300 天 , 白 班 生 产 , 单 休厂内不设置食堂、浴室、宿舍,职工就餐外包。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主体工程:本项利用各类生产设备从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8、、制药专用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5最终形成如下表的生产能力。表 1-3 项目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台/年) 年运行时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10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50制药专用设备 20日用化工专用设备 10生产车间内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10300d8=2400h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经查,本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工艺等均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 年修订、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

9、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 、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园内

10、,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无锡市滨湖区控制性详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区,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具体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内,根据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报告书已于 2009 年通过无锡市环保局审批) ,胡埭工业安置区(包括南区、北区和西区)位于胡埭镇西北部,整个工业安置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3.2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区规划范围东起刘闾路、西至芙蓉南路、南起环镇北路、北至沪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 平方公里;北区6规划范围东至刘闾路、南止沪宜路、西临直湖港、

11、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3.6 平方公里;西区规划用地东至直湖港、南以规划环园南路为界,西至陆马公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7.7 平方公里。胡埭工业安置区的功能定位是集工业、商贸、物流于一体,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 、物流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市级重点开发区。南区主要为作为胡埭镇区企业的安置地,以工业为主,同时兼有相应的市政设施用地,入驻项目类别主要是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等行业为主。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园南区,主要为机械加工类,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定位要求。企业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园区

12、的环保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胡埭工业安置区的规划要求。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胡埭工业安置区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

13、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7(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

14、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故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

15、环境保护要求相符。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8(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16、(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 1327.34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等。本项

17、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2.9Km,具体见“周围生态红线保护区图” 。本项目不涉及居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8、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 2.9Km,本项目的建设不会

18、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域标准;环境空气监测中各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类区标准限值;地表水监测中,COD、BOD 5、NH 3-N、总磷指标均超过 类水质的要求,属于典型的有机型污染,主要原因有:上游水污染、水体自净能力较弱、周边的农业面9源污染等。目前,已制订了直湖港综合整治规划(20082020) ,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

19、污水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实施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自净能力;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量;以统筹考虑河网地区水环境整治,控制外来污染与减少流域内污染并重,重点削减氮、磷排放总量,在较短时间内使直湖港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厂区新增污水中各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平衡,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会造成大气环境等级的改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营运过程用水主要由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组成,无生

20、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可接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实施后使用清洁能源电,所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等级,故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限制类清单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且未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淘汰类和禁止类的。禁止类清单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列入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淘汰类和禁止类的;化工类、 “十五小”企业及“新五小”类;含重污染、难处理类有机物、 “三致”等特征因子项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9、项目平面布局和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无 锡 市 滨 湖 区 胡 埭 工 业 园 张 舍 路 6 号 ,项目所在地东面为张舍路、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公司;南面为无锡天宇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无锡鸿联无纺布中冶结晶器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苏特立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北面为无锡湖山化工设备附件有限公司等。具体见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 2“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 。300 米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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