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及相关合同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初步设计、补充勘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和变更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指挥部依照勘察设计相关合同文件和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第四条 指挥部的职责1. 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管理和考核工作;2. 参与施工图审核和工程量核对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工作;3. 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提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4. 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5. 组织补勘大纲审查、委托补勘单位、补勘报告验收和补勘工作量审核;6. 组织有关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上报部有关部门; 7. 参与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审查批复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