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镇原协和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根据镇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4.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3)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4)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