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施年休假必须坚持尊重员工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部门(单位)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年休假安排,尽可能降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第四条职责分工1、人力资源部11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12审定员工年休假假期;13监督检查年休假实施情况;14按规定审核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2、各部门(单位)21按权限审批年休假申请;22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员工年休假;23按规定保管各类原始凭证;24传递年休假实施的相关信息。第二章假期管理第五条年休假时间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