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公司统一安排集中休年休假:1每年春节期间休年休假2天;2每年高温期间(或公司安排的其他时间)休年休假5天。三、部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休假3天;2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休假8天;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发生并统计出上述情形时已享受过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当年度待岗时间超过本人年休假时间,不再享受年休假,已休假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五、当年内满工作规定年限的人员,从次年开始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六、人事部门在每年的12月份统一下发下一个年度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名单,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