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1-08-26 14:33:25 徐丹【作者简介】徐丹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个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换言之,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在此期间,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实践中,在试用期内发生的争议时常见诸报端,因此,做好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已经提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议事日程上来。 一、试用期如何约定 1.三类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短期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及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设置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