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基本药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 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青海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的通知(青卫药政 201118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医院应高度重视,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2、医院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占医院药品总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5%;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目录药品品种数的75%,必须能满足医院临床用药需求。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基本药物百张处方使用率不得低于25 %。3、药剂科、医务科定期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二、优先使用制度1、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由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