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管理维修和破损报告制度一、维修申报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4、总务处应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领导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整修。二、维修承诺: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财会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外聘专业人员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