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外参加实习学生的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主体 甲方:炎陵县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炎陵县职业技术学校(96)班实习学生 丙方:炎陵县恒通汽车维修公司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在实习前做好实习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二)甲方有权取消未接受实习安全教育或未签实习安全协议学生的实习资格。第三条 乙方(学生)责任 一、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学校、实习单位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离开实习场地、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离开实习场地期间发生的; (三)在节假日或者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