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市政府、市交通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所属各部门。第三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单位所属各部门、班组有关负责人在履行所在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各部门、班组对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班组有关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交通、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指标控制在考核目标的范围内,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