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附件 2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序号 工 作 要 求 责任单位1 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综治办2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卫计科4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
2、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4)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5)加快推广建设视频门禁管理系统,有效解决实有人口源头信息采集渠道不宽、数据传输更新滞后等问题,提升信息采集准确性、新鲜度。派出所5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 市场监管局- 1 -序号 工 作 要 求 责任单位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
3、处无证经营行为。6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
4、关部门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建设局综合执法局7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派出所8(1)结合排查情况,开展舆论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政府实施整治。 司法所- 2 -序号 工 作 要 求 责任单位(2)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3)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
5、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9 负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的查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综合执法局10(1)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由村(居)委会主任牵头,网格化成员、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 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 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 ;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3)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根据标准,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以社区、村组为单位,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实体化运作,并按照每 500 名流动人口、每 20 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