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填空1、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2、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 未保证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5、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如是报告当地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6、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7、 施工现场对比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8、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9、 施工现场的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