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2年质管部奖惩考核细则一、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终检工区奖惩考核制度,贯彻和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和班组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准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工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二、 适用范围:质量管理部终检工区,包括里程室、轮胎测试室。三、 管理规定:31安全管理奖惩细则:奖励:积极主动查找、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获得采纳;及时、主动制止违章行为,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或在其它方面对安全管理作出一定贡献等,按本岗位1分同等现金进行奖励。惩罚:第一次违反按0.5分/次扣罚,第二次违反按1分/次扣罚,第三次违反则下岗处理;工作要求:1、 未经过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考试未合格的员工,严禁安排上岗。2、 新工人、转岗工人培训带教期未满,岗位理论知识、实操技能考核未合格,严禁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得上岗作业。3、 新工人、转岗工人培训带教期间,必须佩带“实习人员”臂章。4、 按时参加公司、部门及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