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普宣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普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同时按照浙江八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体系要求执行,根据环境保护及施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抓、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局面,为确保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普宣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吴永清与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行政、技术负责人签订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责任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下简称环保、水保)管理工作。一、考核范围和考核对象考核范围:普宣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属各部门、工程队、(劳务施工队)考核对象:项目部总工程师、各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