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与技术交底 2004年月 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管理方面 二、材料要求 三、现场施工做法与要求 四、允许偏差 五、质量案例与问题分析 六、集中讨论 一、管理方面 1、技术负责人、工长要根据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 ,在每个户型大样图中标明变更情况、构造柱位置、 过梁、圈梁做法、砌体材料类型和砂浆强度等,并向 班组详细交底。(要求给每一施工班组提供施工草图 ) 2、分段、分层进行砌墙线复核,并对拉结筋、构 造柱、预浇过梁钢筋及模板等须进行隐蔽验收。 3、推行样板验收制度:砌体砌筑前,每一户型做 一样板间,只有通过甲方、监理的联合验收合格之后 ,才能开始大面积施工。后面同一户型房间的施工均 以施工样板房为标准进行验收。 二、材料要求 1外墙、分户墙采用红砖M7.5 ,M5 水泥砂浆 ;内墙采用加气砼砌块,M5.0 水泥砂浆(?)。 2砌体龄期必须达到28天以上,红砖砌筑前必 须淋水润湿。 3有填土处墙体按设计要求标高处做20厚防 水水泥砂浆防潮层。 4砌筑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搅拌,配合比挂牌标 识,并严格按配合比下料,严禁使用已初凝砂浆 。5加气混凝土砌块: 1)防雨养护不少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