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胜 县总工会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 ( 2017 年 4 月 10 日印发) 为加强工会财务的预决算管理,保障工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财务预决算编制 1.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内容 :( 1)收入部分: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投资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2)支出部分:职工活动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2.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 上度年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不得编制赤
2、字预算。 3.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主要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的权益、开展职工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和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方面。 4.工会决算应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决算,年度决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工会财务预决算的审批 工会财务预算,要听取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经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备案。上级工会如有修订预算意见,本单位工会应结合实际予以调整。 工会财务决算应按要求报送市总工会审批。 三、工会财务预算的执行 工会应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支出,不得突破。 四、工会财务预算的调整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五、监督 1.工会的预算、决算要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并接受其审查。 2.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造成损失浪费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本办法经单位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